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,结合学校教学校历安排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学校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
9月22日(星期六)至2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9月25日(星期二)上班。
二、国庆节及秋假
9月29日(星期六)至10月7日(星期日)放假,共9天。10月8日(星期一)上班。
三、2019年元旦
按照国家统一安排。
四、2019年寒假
1.学生放假安排:2019年1月12日(星期六)至3月1日(星期五),共计49天。3月2日、3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返校报到。3月4日(星期一)新学期开学。
2.教工放假安排:2019年1月12日(星期六)至2月27日(星期三),共计47天。2月28日(星期四)正式上班。3月4日(星期一)新学期开学。
五、有关安排:
1.有关调课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
2.研究生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参照学校放假时间自行安排。
3.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政办公室
2018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