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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总值班干部及排班顺序调整工作的通知

2015年01月18日  点击:[]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因学校处级干部换届调整,参照大医党发﹝2015﹞5-10号等干部任免文件,现对参加总值班干部和排班顺序进行调整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排班范围及原则

1.值班干部年龄不超过50周岁;

2.党政群团后勤部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优秀青年干部;(详见附件1)

3.参加学工部、公安处值班的处级干部,原则上不安排总值班;

4.按照新的学校机构排序,先处级、后科级、再青年干部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自2015年1月19日开始施行。

(2015年1月、2月值班表详见附件2)

三、有关要求:

1.新调整后的值班人员要履行职责,切实负起责任,不允许替岗、空岗、脱岗和漏岗,如有特殊原因需换岗的,须书面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
2.学校总值班要实行交接班,并作好记录。总值班干部到岗后,请向带班校领导报告(校领导带班安排放在总值班室)。

3.总值班要切实发挥作用,掌握学校各部门值班情况,加强对校园安全、管理和应急的总协调,按照学校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工作预案,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,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报告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。

党政办公室

2015年1月18日

附件1:大连医科大学总值班人员

附件2: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1月、2月总值班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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